购商业健康险可享个税优惠 我省有了首个优惠案例

12.05.2016  09:15
  日前,四川一职业培训学校的财务主管邹倩到成都高新区地税局第一直属分局为学校职工代缴个人所得税,该校共5名职工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1383元。这是我省首例商业健康保险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案例。

  根据国家规定,成都作为全国31个试点城市之一,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目前,已有12家保险企业获得税优型健康险的经营资格。

  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享受个税优惠,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00元/月,则相当于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目前的3500元/月,提高至3700元/月。“减税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其引导作用。”西南财大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表示,通过减税可引导公众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对现有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记者 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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