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嫣工作室发布律师声明 指一微博用户涉嫌侵权 2015-08-16 15:2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16.08.2015  16:28
关爱八卦成长协会微博截图。中新网8月16日电 今日,唐嫣工作室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声明指出,经与唐嫣小姐、纪如璟小姐求证:唐嫣小姐及其经济团队从未发布唐嫣与相关男演员的绯闻信息。

  唐嫣工作室官方微博截图。

  关爱八卦成长协会微博截图。

  16日,唐嫣工作室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该声明认为,网络用户“关爱八卦成长协会”涉嫌侵犯唐嫣肖像权、名誉权,涉嫌侵犯唐嫣经纪人纪如璟的名誉权。声明要求,“关爱八卦成长协会”即刻删除视频,并向唐嫣小姐、纪如璟小姐承担包括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精神损失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称,2015年8月14日20:15,名为“关爱八卦成长协会”新浪微博用户发布了一篇与演员唐嫣小姐有关的微博,并附优酷视频连接,该微博被唐嫣工作室以微博内容不实为由投诉删除后,该新浪微博用户再度发布微博引导网友浏览相关视频。

  声明表示,名为“关爱八卦成长协会”,优酷认证为“优酷光合计划合作伙伴”的网络用户于2015年8月14日20:13公开发布了题为《揭秘唐嫣炒作恋情屡被打脸的背后真相及幕后》的视频,该视频称与唐嫣有关的绯闻信息由唐嫣方面发布,并称唐嫣经济团队“比猪还蠢”,唐嫣经纪人纪如璟系“幕后黑手”等;该视频播放页面广告赞助商信息,制作推广该视频具有商业属性;截止本律师声明发布之时,该视频已点击播放247万余次。

  声明指出,经与唐嫣小姐、纪如璟小姐求证:唐嫣小姐及其经济团队从未发布唐嫣与相关男演员的绯闻信息。

  声明还称,依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本律师认为:公民享有肖像权、名誉权,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网络用户未经唐嫣许可带有盈利目的擅用其肖像(含影视资料)的行为,涉嫌侵犯唐嫣小姐的肖像权;该网络用户谎称唐嫣小姐与相关男演员绯闻信息系由唐嫣方面发布的行为,涉嫌侵犯唐嫣小姐的名誉权(诽谤);该网络用户将纪如璟小姐描述为“幕后黑手”并将唐嫣经纪人描述为“比猪还蠢”的行为,涉嫌侵犯纪如璟小姐的名誉权(侮辱)。

  声明表示,基于上述,本律师接受唐嫣小姐、纪如璟小姐的委托,公开发布本律师声明:

  一、正告网络用户“关爱八卦成长协会”即刻删除该视频,并向唐嫣小姐、纪如璟小姐承担包括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精神损失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敬告相关媒体及网络用户停止转载涉案视频,以避免对唐嫣小姐、纪如璟小姐精神伤害的持续扩大以及己方法律责任的承担。

  声明最后强调,截至本律师声明出具之时,唐嫣小姐、纪如璟小姐已委托本律师完成了侵权证据保全工作,唐嫣小姐、纪如璟小姐保留通过诉讼方式追究怠于终止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随后,被指侵权的新浪微博用户“关爱八卦成长协会”转发了该声明,并表示“此声明堪称优秀范本!供其他艺人及团队仔细研究学习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