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响石镇燃气入户费被擅自上涨 燃气设备被指定

27.08.2014  10:02

        村民新装的天然气花了8000多元。

隆昌县响石镇多名村民反映,入户费被擅自上涨,燃气设备被指定——

        “农村使用天然气好处多多,但入户费用太高,并且灶具购买需到指定商家购买,让人难以承受。”近日,内江市隆昌县响石镇多名读者 打 进本 报 民 情 热 线(028)86968696反映,他们想安装天然气,入户费加上材料费等一共要花8000多元,且必须在指定商家购买灶具。他们质疑: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指定购买的行为合规吗?

        村民反映是否属实?8月22日,本报记者到隆昌县采访。 □袁婧 本报记者 阮长安 文/图经历:天然气从家门过,花8000多元才用上

        8月22日中午,响石镇南冲村6组村民张华(化名)正在新家里安家具,旁边的灶台上,淡蓝色的天然气火苗舔着壶底,一壶热水正在吱吱作响。“为了用上这个天然气,我花了8000多块钱。”张华说,新房子建好后刚搬进来住,“不想烧秸秆,也不想烧煤,怕熏黑了房子”。

        2011年,他所在的响石镇开始推广管道天然气,第一期有1000多户用上了天然气。输气管道正好经过家门前,“我看到邻居有人烧天然气,今年7月20日就去了镇上的天然气管理站咨询,工作人员说要交7880元,包括入户费和燃气灶、热水器,但接通管道的沟要自己挖。我当时就交钱了。”张华说,一个多星期以后,开通了天然气。

        除入户费外,加上灶具费、材料费和“管道超长费”等,张华一共花了8560元。

        当初在装修时,张华本来已经买了燃气灶,但“站上的人说必须要用他们的灶才能开气”,张华争辩无效,只好听从。至今,他家厨房里依然摆着两套燃气灶。

        临近的龙凤村今年7月份才大面积开通天然气,160多户人每户交了5880元。村委会主任邱友彬说,村里约有1/3的农户集体安天然气,按约定,集体安装天然气,挖管道由燃气公司掏钱,除了5000元/户的入户费之外,每户还花880元买了一台管理站“建议安装”的灶具,如果要热水器需另外交钱。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入户费涨价和灶具的指定购买,成为村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两个焦点。焦点一:燃气公司经营困难,入户费涨价1000元? 8月22日,响石镇党委委员、经发办主任陈敬祝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这半年镇政府多次接到过村民关于“天然气入户费太高”的投诉,实际上,“村民所说的七八千块的入户费,包括了入户费(材料安装费)和灶具、热水器的费用。

        2011年,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响石镇引进自贡市华燃天然气公司在响石镇辖区发展农村天然气。发展过程中,双方议定并报发改部门备案,第一期用户入户费(材料安装费)为4000元/户,当时全镇共有2000多户报名。

        陈敬祝说,2011年4月华燃公司给响石镇政府发函称,“由于物价上涨,公司自进驻隆昌县民用燃气市场后入不敷出”,于是,“公司经研究决定,2011年4月20日以后申请安装天然气的用户一律为新增用户,材料安装费一律按5000元/户收取(不含灶具)。

        陈敬祝说:“关于入户费涨价一事,响石镇也有意见,但镇上没有办法约束华燃公司。

        村民反映,入户费价格不能说涨就涨,需要一定的审批程序,但从2011年至今,天然气公司并未出示入费户上调的批文。

        8月22日下午,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隆昌分公司总经理姜容对记者表示,响石镇第一期用户的入户安装工程费用(即入户费)确实是按照4000元/户收取的,后来考虑到价格上涨等因素,公司“提了一次价”,目前是“按每户5000元暂时收取”,提价的相关审核、备案材料“今年6月份已经送到隆昌县发改局、物价局”,待正式核定、批准下来后,再多退少补。焦点二:不买“推荐产品”,农户能否用上天然气?

        对于村民反映的燃气设施购买等问题,22日下午,记者找到自贡市华燃公司隆昌县响石镇管理站。站长肖杨志说:“第二期发展的用气农户目前一共有400多户,他们开户收取5000元的开户费;如果管道超长,按规定可能再加收一些超长费,此外不会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肖杨志说,用户可以自己购买燃气设施,但是“按照行业规定和从安全角度出发,新安装燃气设施必须要有取得安装燃气资质的技术人员才能安装,否则公司不得验收和通气。

        “我们管理站的4名员工都没有安装资质,所以我们推荐大家在指定经销商那里购买,因为他们的工人有设备安装资质,也有经营燃气器具资质。”肖杨志认为,燃气设施购买“只是推荐,不是强制”。

        记者在现场看到,燃气管理站推荐的这家经销商与管理站仅一墙之隔,管理站办公室有一个门可直接通到隔壁经销商店里。

        经销商兰某说,他们店只卖热水器和煤气灶,和管理站“没有任何关系”。记者通过查询工商登记信息发现,这家专营燃气设施的店铺注册于2011年3月,巧合的是,华燃公司也正是那个时候进入响石镇的,并租下兰某的房子作为办公室。

        现实中,村民交钱开户后,上门安装的3名工人里,既有管理站的维护员,也有经销商兰某店里的“燃气安装”持证安装工,只有他们配合,用户才能开得了气。

        多名响石镇村民都证实,如果不买推荐经销商的灶具,而是自行购买,管理站就不会开气,因为“找不到有安装资质的人来安装”。经销商兰某坦率地说,在其他地方购买的煤气灶和热水器,“我们工人不会安装”。【最新回复】市发改委:未批过5000元/户的入户费,多收费应立即退还燃气公司:监管不到位,考虑配备燃气安装工

        对于村民们反映的入户费的问题,8月25日下午,内江市发改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燃气公司收取“入户费”必须严格按照发改委(局)、物价局审批、备案的价格收取,不得私下提价。如因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需要提价的,要先到发改、物价部门报备,并通过法定程序审核通过后方能执行。

        目前,燃气入户费的审核权已经下放到县一级部门。8月25日,隆昌县物价局价费股刘姓负责人说,此前核准的华燃公司收取的入户费为4000元/户,如果“燃气公司发个函就要多收1000块钱”,这肯定严重违反程序。

        8月26日当天,隆昌县物价局派出4名工作人员到响石镇调查走访。下午5点半,带队的上述负责人在电话里介绍,隆昌县城天然气用户入户费为3600元/户,但农村由于住户分散、管道超长等原因,入户价格比县城略高。

        这名负责人强调,目前还没有查清楚华燃公司收取的5000元入户费由哪些项目构成,但可以肯定的是,所谓的5000元/户的入户费从未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在新的收费标准没有审核下来之前,新增用户的开户费必须严格按照原来审批的4000元/户的限价执行,多收的钱应该立即退还。

        关于村民们反映的燃气设备购买问题,姜容说,对于“管理站租用经销商的门面办公”的问题,公司会立即整改;对于“可能存在管理站和经销商勾结搭售灶具”等问题,一经查实公司将严惩不贷。

        “客观上讲,公司对下属单位监管确实有不到位的地方。”姜容说,公司下一步将重组响石镇管理站,同时将搬离现在的门面,配备具备安装资质的燃气安装工,为农户提供安装、通气的一条龙服务,从源头上规避“潜在的与经销商灰色交易的可能”。

        原标题: 这天然气用得好“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