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区人大副主任因受贿、挪用公款等罪获刑20年

17.06.2014  14:13

中新网哈尔滨6月17日电 (魏来)哈尔滨市纪委今日对外发布消息,哈尔滨市道外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松阳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占用土地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2007年3月,黑龙江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某某找到时任道外区团结镇党委书记王松阳,想在联胜村开发建设小产权房。在王松阳的一手策划下,于2008年3月,在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这项工程“如期”开工。

6月22日、7月18日,王松阳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团结镇党委会议,以团结镇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同意黑龙江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联胜村建设团结镇商贸大市场和联胜村农贸大市场的批复。2008年小产权房建成后,对外销售。

经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认定:这个工程占地2.34万多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1.39万多平方米,一般农田9514平方米。经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工程违法占用农用地9514平方米,属完全破坏,再无法恢复耕种。

同时,王松阳在担任团结镇镇长和党委书记期间,于2007年和2009年还先后收受了孙某某所在公司开发的“润成水云天”小区两套高层住宅和一个车库,当时市场价值150多万元人民币。王松阳还伙同团结镇政府刘某某通过虚构、伪造,套取了天恒山风景区开发征地拆迁专项资金756万元人民币。

王松阳还私自决定,从原太平国库收付中心向团结镇政府天恒山开发征地拆迁办公室指定专户拨付的1776万元人民币土地补偿专项资金中挪出200万元人民币交给了他朋友王某某。

截至目前,王松阳案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10人,党政纪组织处理5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几千万元人民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