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优化行政调解工作

22.08.2014  17:39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把行政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推出三项举措优化行政调解方式方法,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行政调解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并就办法进行了网上意见征求,及召开了座谈会进行讨论,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开展工作培训。针对区县局调解人员、辖区内的企业代表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了食品药品行政调解原则、范围、方法技巧方面等知识,着重讲解了“模糊调解”、“责任意识”、“冷处理”三种调解方法及顺藤摸瓜的调查技巧、真实再现的分析技巧、情理法交融的处理技巧。

三是大力建设工作平台。加大人力、物力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配备了专门的调解人员,购置了电脑、监控摄像头、文件柜等硬件设施,为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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