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辉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 代理主席

03.07.2016  17:37
咸辉

  来源:宁夏日报

  7月3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银川举行,会议决定接受刘慧辞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决定任命咸辉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代理主席。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实到5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刘慧提请的任职议案,听取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慧同志辞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咸辉同志代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决定接受刘慧同志辞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决定任命咸辉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代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记者 尚陵彬)

   咸辉简历

  咸辉,女,回族,1958年3月生,甘肃定西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

  1975年3月,定西县香泉公社插队知青;

  1978年2月,中央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年1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干事;

  1986年7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主任科员;

  1988年7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副处长;

  1993年9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处长;

  1999年4月,省委统战部助理巡视员兼干部处处长;

  2000年5月,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干部处处长;

  2000年10月,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2003年3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兰州大学经管学院区域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4年9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省纪委常委(其间:2005年3月至2006年5月挂职任兰州市委副书记);

  2007年3月,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其间: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兰州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2年4月,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3年3月,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甘肃行政学院院长(兼),省红十字会会长;

  2015年5月,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甘肃行政学院院长(兼),省红十字会会长;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党的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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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辉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刘慧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责任编辑:瞿崑 SN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