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局内设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20.11.2014  15:57

局机关各内设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和局党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2014年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和《落实2014年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事项任务分解表》文件要求,经驻局纪检组组务会研究决定,将在局机关开展局内设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责述廉对象

局机关内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述责述廉内容

1、局机关内设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情况。

2、个人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

三、述责述廉形式

1、局机关内设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于11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经审核后,整理汇编成册,分送局领导和各处、室传阅,同时收集和听取局机关干部职工反馈的意见。

2、每年确定9个单位,以公开的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责述廉,时间10分钟,并公开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3、述责述廉大会时间安排,初步计划在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测评结果运用

1、述责述廉大会后,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将群众反馈的意见和测评结果报送局党组。

2、根据测评结果,结合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平时掌握的党风廉政情况,对在评选先进、交流、任职等方面提出建议,并对廉政约谈作出决定。

 

 

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