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强化监督执法和检打联动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确保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

17.07.2015  12:44

  自2013年底农业部承接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职能以来,即着手研究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快畜禽屠宰管理立法进程。在《条例》修订过程中,我部拟强化立法调研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完善生猪屠宰准入制度,避免发生屠宰行业垄断行为,促进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屠宰行业秩序,持续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18条的规定,还田行为不导致污染则不属于排污行为,不收取排污费。

  农业部始终高度重视兽药、疫苗和饲料添加剂等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开展督导检查、例行监测和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兽药、疫苗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实施疫苗生产春秋防督导、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等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安全有效。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批签发率和粘贴防伪标签率均达到100%,共监督抽检147批,合格率100%。全面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努力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强化兽药、疫苗、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监督执法和检打联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79号建议答复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