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四川省 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和四川省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建设重点县申报确定工作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四川省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和四川省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建设重点县申报确定工作的通知
川委厅〔2012 〕41 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2009年以来,全省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现代林业产业强县、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培育工作(以下简称“1+3”建设)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全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1+3”建设在今年完成第一轮验收认定、总结经验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二轮建设工作。现将第二轮“1+3”建设申报确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坚持成片连线、扩面连片、全面覆盖的实施思路,把新村建设和新农村综合体建设作为重要载体和实现形式,以现代农业、林业和畜牧业发展为支撑,新村带产业、产业促新村,整合各种资源,配套建设生产性和生活性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推动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创新,把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
二、主要内容
(一) 统一名称。第二轮“1+3”建设县分别定名为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县、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县、现代畜牧业建设重点县。
(二) 明确目标。第二轮“1+3”建设从2013 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实施,建设时间3年。通过3年的努力,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形成产村相融的新格局,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建设重点县产业连片发展、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升,主导产业收入年均增长20% 。
(三) 总体规模。第二轮“1+3”建设以新增扩面为主, 同时在第一轮“1+3”建设中选择部分工作突出、成效突出的县进入第二轮深化提升。据此确定第二批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60 个,其中深化提升12 个左右;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县60 个,其中深化提升30 个左右(具体产业另选); 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县40 个,其中深化提升5个左右;现代畜牧业建设重点县40 个,其中深化提升5个左右。
(四) 统筹推进。以市(州)为主体,充分兼顾平原、丘陵、山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覆盖各市(州); 注重与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相结合,兼顾示范县、重点县整体推进与特殊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持;适当照顾丘区人口大县、边远山区、民族地区。
三、基本条件
(一) 党政重视。把“1+3”建设申报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一定的县级专项投入。
(二) 规划先行。编制完成为期3 年的建设发展规划。“1+3”建设规划与相关规划特别是“十二五”规划衔接较好, 规划的目标任务明确、建设重点突出、重点项目可行、保障措施具体。
(三) 体系健全。有健全的基层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范,有省、市级以上示范社,带动农户面达到30%;龙头企业引领带动能力强,带动农户面达到60% 。
(四) 科技支撑。注重农业科技推广, 开展“四新” (“ 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 示范、“六良” (“良种、良法、良壤、良灌、良制、良机”) 配套,推行标准化生产;注重新型农民和职业农民的培养,农民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高;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5% 。
(五) 各专项建设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的,需完成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任务;规划建设新农村示范片2片以上,每片的行政村达到20 个左右或人口在2万人以上;规划区内主导产业突出,其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60% 以上; 是第一轮或第二轮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建设重点县; 90% 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赞同并支持申报示范县建设,村民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率达到90% 以上。
2. 申报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县的,需明确1至3个主导产业;调整和优化种植模式,推广轮作、间(套)作等栽培模式;建设“千斤粮万元钱”、“吨粮五千元”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
(1) 深化提升县,主导产业规模大,且不是第一轮所定产业,蔬菜、水果、茶叶、水稻、马铃薯、油菜种植面积20 万亩以上,或中药材、蚕桑、烟叶、花卉种植面积10 万亩以上,或种植食用菌3万亩(3亿袋)以上;完成基地田网、路网、水网、电网“四网”综合配套,耕地质量平原地区的70% 、丘陵山区的60% 以上达到标准农田三级以上, 灌溉保证率达80% 以上;农机化水平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标准化菇棚面积70% 以上; 基地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率达到80%,绿色防控覆盖面100%,农产品无公害率达100%;商品化处理率达50% 以上,品牌销售率50% 以上。
(2 ) 新增培育县,主导产业区域优势明显,蔬菜、水果、茶叶、水稻、马铃薯、油菜种植面积10 万亩以上,或中药材、蚕桑、烟叶、花卉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或种植食用菌1万亩(1亿袋)以上;产业地位突出,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达50% 以上,对农民人均增收贡献率达60% 以上;基地耕地质量较高,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能排能灌,配套建有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良繁基地;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高;农机化水平高出全省平均水平;农产品产销对接有效开展,“ 三品一标”开展较好,商品化处理率达50% 以上。
3. 申报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县的,需有较好的林业产业发展基础,有较大的林业发展空间和潜力。
(1) 深化提升县,必须是省政府认定授牌的林业产业强县,以培育木或竹产业为主的,现代木或竹产业基地面积达20 万亩以上;以培育特色经济林产业为主的,现代特色干果、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或森林蔬菜基地面积达5 万亩以上;有较大的林产品加工能力和较完善的林产品营销体系; 2011 年,县林业总产值在10 亿元以上,全县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000 元以上。
(2) 新增培育县,以培育木或竹产业为主的,现代木或竹产业基地面积达10 万亩以上;以培育特色经济林产业为主的,现代特色干果、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或森林蔬菜基地面积达3万亩以上;2011 年林业总产值在3亿元以上,少数民族县林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上;2011 年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650 元以上。
4. 申报现代畜牧业建设重点县的,其中深化提升县, 原则上在2010 年认定的县中择优申报,要求产业地位突出(畜牧业产值比重达到60% 、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达到2500 元)、展模式新、组织化程度高、“两个带动”成效明显,在发展现代畜牧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新增培育县,畜牧业产值在5亿元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畜禽养殖规模比重和良种化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0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申报程序
“1+3”建设申报确定工作要严格标准、简化程序、重心下移,由市(州)对申报县(市、区)进行审核推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申报确定工作从今年9月开始, 到11 月底前结束,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 申报。9 月至10 月20 日,县(市、区) 党委、政府按照各市(州)的具体部署开展申报工作。要合理确定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规模,组织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形成申报书,由县(市、区) 党委、政府按要求自愿向市(州) 党委、政府申报。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建设重点县由县(市、区)政府按要求自愿向市(州)政府申报。
(二) 审核。10 月21 日至10 月31 日,各市(州)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所辖县(市、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建设发展规划和基本条件,确定候选名单, 按优先顺序排列并按下达的申报名额上报。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由市(州)党委、政府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农工委),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建设重点县由市(州)政府分别报农业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
(三) 审议。11 月1日至11 月20 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农工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以工代赈办等部门对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候选名单进行会审,提出审议意见。农业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分别会同上述有关部门对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建设重点县进行会审,并提出审议意见。
(四) 审定。11 月21 日至11 月30 日,省委农工委、农业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分别将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和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建设重点县审议意见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程序报批,确定第二轮“1+3” 建设项目名单。
五、组织领导
(一) 明确责任分工。“1+3”建设申报工作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由省委农工委、农业厅、林业厅和省畜牧食品局牵头组织进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各市(州)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辖区内的“1+3”建设申报工作。
(二) 整合项目资金。省、市、县在明年预算中要加大对“1+3”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搞好项目规划和资金投入的衔接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根据第二轮“1+3”建设的需要,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提前作好相关安排。
(三) 制定指导意见。在组织申报工作的同时,省委农工委、农业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要分别研究“1+3” 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形成对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和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形成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文件,连同确定的第二轮“1+3” 建设名单下发。
附件:全省第二轮“1+3”建设申报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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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