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负命案逃亡数月 隆昌刑警边陲缉凶

08.01.2015  18:24

2014年12月25日凌晨,潜逃五个多月的命案凶手林某某被隆昌县公安局刑侦民警在中缅边境抓获归案,元旦节前夕被顺利押解回隆昌。至此,  去年7月20日发生在隆昌县成渝北路东街的“7.20”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命案宣布告破。

命案凶手“人间蒸发

2014年7月20日晚,隆昌县成渝北路东街客运商城旁边发生一起命案。当晚21时29分,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成渝北路东街客运商城旁边某居民小区门口有两名男子疑似因经济纠纷后发生抓扯,后一名男子持刀将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公安民警即刻赶至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展开相应的调查排查工作。7月21日6时40分,伤者范某经隆昌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该案发生后,隆昌县公安局及时启动命案侦破机制预案,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钟诚、分管刑侦副局长梁茂立即组织侦破专班第一时间紧急“上案”。现场调查、摸排走访同步进行。

鉴于案情特别重大,该案被命名为隆昌县“7.20”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命案逐级上报。很快,  该案被内江市公安局列为目标案件。由隆昌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牵头侦办,相关派出所协同配合的侦破专案组也旋即成立。专案组下设法医组、调查组、追捕组、情报信息组等多个工作组,各负其责,立即全面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多方排查,专案组在很快查明案情并明确了嫌疑对象林某某后,立即对其实施抓捕。然而,凶手林某某却在民警抓捕过程中负案潜逃,“人间蒸发”。

辗转南北不懈追踪

专案组首次抓捕未果后,在将命案逃犯林某某第一时间上网追逃,并全面落实各项追逃责任的同时,紧紧围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所有可能落脚之处展开了缜密排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钟诚时刻关心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追逃工作的进展,并多次组织专案组民警认真分析、研判相关情报信息,专题研究、调整和部署追捕工作措施。

然而,由于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系刑释人员(曾因侵财犯罪于2008年被广东深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反侦察能力极强。案发后,林某某表面上与家人、朋友断绝了一切通信联络,此后便音信全无,查无踪迹,致使先期抓捕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之中。

面对受害人家人期待的眼神,专案组牢固树立“逃犯必追”的理念和决心,耐心细致地从犯罪嫌疑人亲属、朋友等所有关系人入手,全面开展摸排工作。在多次获取到重要线索后,专案民警循线辗转数千公里,先后赶赴广东深圳、东莞、广州;云南昆明、昭通;四川西昌以及重庆等地,坚持不懈地开展追捕工作。

 

专案民警边陲缉凶

经过五个多月时间的精心侦查和艰苦鏖战,专案组根据掌握的准确信息线索,最后移师到了中缅边境:云南省孟定镇开展工作。在当地警方地全力配合下,专案民警通过多方艰辛排查,于12月25日凌晨3时许,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抓获归案。

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某(27岁,隆昌县金鹅镇跃进街人)对自己于2014年7月20日晚,因经济纠纷持刀将范某杀伤致其死亡并畏罪潜逃的作案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本人交代,死某范某某与林某某属社会朋友关系,林某某于2013年曾借款数千元给死者范某某,但今年林某某多次找其收帐,对方均以各种借口推脱或避而不见。案发当晚,林某某找到另一位朋友前去向范某某收帐,结果两人发生了抓扯纠纷。正在家中的林某某接到收帐的朋友电话后,当即携带刀具赶到现场,继而在继续发生抓扯过程中,将范某某杀伤后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被隆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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