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无罪,正义迟来应有交代
如果说冤案纠错仍是一种迟到的正义补位,那么预防冤假错案,就应该成为司法正义必须维护的第一道防线。呼案昭雪,非法证据的排除是否仍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漏洞,却仍旧要打上问号。
内蒙古高级法院法官12月15日上午8时,赶到呼格吉勒图父母目前居住的家中,“呼格案”再审合议庭法官向二位老人宣读了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的审判结果:撤销内蒙古高级法院1998年原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流氓罪、强奸、杀人罪罪名,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此时此刻,没有什么能够表达这一纸无罪宣判来临时的意味深长。对于呼格吉勒图的家人而言,一纸无罪宣判,意味着多年来的正义奔呼暂时换来结果,但之于司法公正而言,酝酿呼格吉勒图案的司法机制的修复之路,仍旧道阻且长。
冤案生成何其简单,而纠错向来如此沉重与艰难,这从来就是司法公正欠缺的一体两面。作为正义的最后防线,司法的稳定性出现差池,而鉴于当前冤错案之预防机制的脆弱,重新审视死刑审判的谨慎性,更不容回避。
司法意义上,冤假错案不可能完全避免。正因为此,一个有效而正义的司法体制,从来就应将纠偏冤假错案视为维护正义的必要根基。以此审视呼案的纠偏过程,不得不说,这一纠错程序的启动,何其艰难又何其充满不确定性。为何在疑案再现,死者家人长年上访,媒体舆论广泛关注,法律专家建言热议之下,案件纠偏之路仍如此曲折?难道仅仅只是,当年那些高升的办案人员的掣肘?
如果说冤案纠错仍是一种迟到的正义补位,那么预防冤假错案,就应该成为司法正义必须维护的第一道防线。呼案昭雪,非法证据的排除是否仍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漏洞,却仍旧要打上问号。
在一套严密的刑事案件办理链条中,侦办环节的差池可能只是导致错案的第一步,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仍可有纠偏机会。然而,呼案在短短的62天内就被判决执行,其中公检法的相互分工机制的设置是否起到应有的作用,严重值得怀疑。可以说,公检法各方的各司其职,确保形成有效的相互监督而非“合作办案”局面,仍亟待从制度上予以确立。
从疑似真凶出现的那一刻起,呼案在司法意义与社会意义上,都已意味着必须进入再审程序。然而,这一过程延宕近十年,意味着司法公信开始了长达近十年的流失过程。对于司法公信与呼的家人来说,都堪不可承受之重。也从侧面反映出冤假错案的代价之大,教训之惨烈。
仅就受到关注的冤假错案而言,在呼格吉勒图的名字前还可以罗列一大串名字,佘祥林、赵作海、张辉、张高平叔侄……尽管如此,我们仍旧要以司法公正的名义记住这个名字——呼格吉勒图,他生于1978年,卒于1996年。他死于司法仍不完善的时代,而昭雪之日,我们仍旧需要加快对于不完善之司法的改良与改进,让正义不再出现意外,不再无限期迟到。
(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