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罪犯

22.06.2015  12:45

  本报北京6月19日讯 记者李想 6月16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在开班式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刑事司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积极推动刑事司法改革,大力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强调,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公信力。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持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与时俱进更新刑事司法理念,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公正等原则和理念,更好地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每一个司法裁判上。

  周强强调,要严格把住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案件“零差错”。始终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方面的要求以及“两个证据规定”,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严格证据审查,重客观证据、不轻信口供,重证据分析、不主观臆断,重证明标准、不心存侥幸,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审判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审慎办案,同时要敢于担当,不惧压力,坚持依法断案。

  周强要求,要积极推动刑事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要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改革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量刑规范化、冤假错案防范机制等改革举措。积极完善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对刑事审判的指导作用,及时制定、修改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刑事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职业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判决说理、开展调解的能力。

(原标题:大力提升刑事司法能力水平)

编辑:S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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