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庆祝建军9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的通知

30.06.2017  16:52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重温人民军队走过的光辉历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崇尚英雄、心系国防、胸怀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汇聚起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磅礴力量,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双拥办在“八一”期间开展庆祝建军9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主题     结合纪念建军90周年,以“赞颂辉煌成就、喜迎历史盛会、军民同心筑梦”为主题,展现 渠县 军民勠力同心、不忘初心、携手奋进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积极投身强国强军实践的政治热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军政军民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二、征稿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稿期限     即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止。     四、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     书法分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字体自选(楷、草、隶、篆、行),草书与篆书另附释文。纸张大小不小于A4纸。     2.绘画作品     纸张大小不小于A3纸。     3.摄影作品     参展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彩色,紧扣主题,讲求真实性、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影像要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提交JPEG格式电子图片和电子文档说明。     以上参展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五、其他事项     1.硬笔书法作品入选展出,付给作者稿酬每幅50元;软笔书法、美术作品入选展出,付给作者稿酬每幅150元;摄影作品入选展出,付给作者稿酬每幅120元。     2.入选参展作品在万兴广场公开展览。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     3.入选参展作品县双拥办今后用于非营利性宣传,不另付稿酬。涉及著作肖像使用权事宜由作者自行负责。     4.各单位要充分发动、鼓励本单位有特长的人员积极参与,征集作品由各乡镇、部门或单位统一报送,也可由个人直接报送。组织得力的乡镇、部门或单位,在评选双拥先进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附件: 渠县庆祝建军9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送展表     联系人:邹渠   0818-7322629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渠县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