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家中庆生聚众吸毒 被判拘役3个月

14.04.2015  18:25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 (梁弄璋 兰有斌 记者 付江)为庆祝自己17岁生日,让来家的两位朋友尽兴,刘洪花200元钱购买一小包冰毒供朋友吸食,当晚便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经四川江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刘洪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98年出生的刘洪是江油市龙凤镇人,初中肄业。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他跟爷爷奶奶生活。作为刘家的独苗,爷爷奶奶对他宠爱有加。渐渐地,刘洪染上不良习惯,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他经常伸手向爷爷奶奶要钱,爷爷奶奶没钱给了他就去偷,最终被学校开除。

辍学后,刘洪愈加懒散,偷鸡摸狗,成为村中一害。

今年2月22日,是刘洪的生日。跟他臭味相投的朋友龙某某、周某某(两人均为未成年人)来到刘洪家里共同庆生。刘洪觉得像以前那样过生日没意思,就花200元钱从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处购买一小包冰毒。当天夜里10点,三人就在刘洪家里吞云吐雾,吸食毒品。11点多,三人恍恍惚惚来到镇街上下馆子。店老板觉得三人形迹可疑,于是报警。经尿检,三人结果均为阳性。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