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团伙以看“艳舞”表演勒索游客十万被判刑

12.05.2014  15:22

三亚一吸毒团伙利用色情表演引诱外地游客与表演人发生性关系,之后敲诈勒索外地游客财物近十万元。经三亚市检察提起公诉,今天(11日)记者获悉,法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涉案的8人分别判处有其徒刑8年6个月至9个月不等。

经查,2013年6月3日24时许,上诉人陈慧玲、薛可儿、原审被告人邹勇、林开华、阳方平、张钱伙同“严路”(另案处理)等人经预谋以看“艳舞”表演为由,引诱被害人罗某在三亚市解放三路某宾馆408房间内观看陈慧玲表演“艳舞”并与陈慧玲发生了性关系,后邹勇、林开华、阳方平、薛可儿及“严路”等人敲诈罗某现金人民币3600元、新台币3000元,并逼迫交出银行卡及密码后持卡刷卡套现、购物共计49910元。以上述相同方法,2013年6月11日、6月17日、6月24日再次作案。在公安机关抓获邹勇时,其正在市商品街某宾馆318房间内吸食毒品。公安机关从其身上搜缴了29包用白色塑料袋包装的毒品,随后将其他人分别抓获。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张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