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乌木案又起新波折 吴高亮状告代理律师没履行协议

14.01.2014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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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备受关注的彭州乌木案又起新的波折:乌木案的原告吴高亮,以自己的代理律师张敏没有履行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为由,将张敏告上金牛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委托代理协议。日前,金牛法院已受理此案。

吴高亮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整个关于乌木的系列案都由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张敏律师代理,而且是风险代理,只要胜诉,张敏均可以获得胜诉金额的30%。

在起诉书上,成都商报记者看到,2012年7月26日,双方在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乌木案委托代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当日在成都中院立案。在收到立案受理通知书后,吴高亮称多次催促张敏找证据,整理案子,但直到开庭前4天,张敏才来到他这里找证据。“由于许多证据无法及时找到导致此案败诉。”吴高亮指出,二审法院裁定后,他一直催促按照自己所要诉讼的进行诉讼,但张敏一直不理,而且两次通知未果。吴高亮认为,张敏没有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所以要解除协议。吴高亮说,根据协议,张敏律师应陪同自己到最高院申请再审。但张律师却不愿意去。去年12月30日,吴高亮将张敏律师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的委托代理协议。

昨日,张敏向成都商报记者回应了吴高亮的质疑。据张敏介绍,成都中院以法律适用问题提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并作出裁定中止审理吴高亮的诉讼请求。他也在等待最高法院的精神,“现在还谈不上再审。

让张敏气愤的是,如果最高法院作出的精神对吴高亮有利,吴要是赢了的话,现在撤销协议,这样他就不用付费。“(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我。”张敏说,在乌木案中,他前前后后不下于10次诉讼,“搜集了大量材料,包括一审二审的所有材料。”吴高亮也认可没给过律师费用。张敏希望法院能给予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