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娟为渠县沥青库“市级文明单位”授牌

07.05.2014  18:05

  

  5月7日,受达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委托, 渠县 文明办主任吴娟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渠县 沥青库“市级文明单位”授牌。

  吴娟指出, 渠县 沥青库被达州市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志着 渠县 沥青库文明创建工作的又一个崭新开始。沥青库自去年启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坚持“稳健经营、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将企业文化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并将创建工作贯穿于企业各项工作之中,在思想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创城工作、改善厂区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队伍的文明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推进了企业经济效益和文明素质的双向提升。

   渠县 沥青库主任李晓文表示,将以“市级文明单位”为起点,再接再厉,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认真履行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幸福 渠县 ”做出应有的贡献。(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