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专项督查

18.05.2018  12:51

近日,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明确将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重点督查3个方面: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贯彻落实情况;高校师德“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市县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的督查重点是:1.《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落实情况,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2.《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3.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4.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5.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高校师德“红七条”的督查重点是:1.师德“红七条”实施细则制定及执行情况;2.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市县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的督查重点是: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4.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督查安排首先是全面自查,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本市(州)所辖县区、直属学校和市属高校(含民办高校)开展全面自查。省属各高校要组织校内所有系部和班级开展全面自查,同时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围绕“制度建设”“师德教育”“师德宣传”“师德考核”“师德监督”“师德激励”“师德惩处”等方面,对2013年以来本地本校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自查报告。特别对违反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和高校师德“红七条”的查处情况要认真梳理,并逐一登记,建立师德失范处理结果信息库。

全面自查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工作情况,对有关市县和学校开展随机抽查。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区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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