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大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05.06.2014 12:53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二、申报条件 (一)纳入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名单的100强企业及其在川子(分)公司;或在四川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缴纳税收,且2013年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以企业审计报告为准)的重点工业企业和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划型标准的大型工业企业。 (二)申报企业需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会计、银行和纳税信用。 (三)申报企业需在2013年6月—2014年6月期间内无重大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申报资料 (一)基本资料。 所有申报企业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00强企业在川子(分)公司提出申报的,需同时附母公司与申报单位的关系证明和母公司以上证照的复印件(需母公司盖章确认)。 2、2013年度审计报告及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企业会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100强企业在川子(分)公司未进行独立审计的,可提供母公司的以上审计材料。 3、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包括国税和地税)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完税证明。 4、企业所在地安全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申报企业2013年6月—2014年6月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证明。 5、申报企业出具的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盖章)。 (二)兼并重组专项申报资料。 申报兼并重组专项的企业需另行提供以下资料: 1、兼并重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 2、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董事会决议。 3、被兼并企业所在地的工商变更登记(实施海外兼并的,需提供企业所在国地方政府的相应证明)。 4、被兼并企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5、通过二级市场或增资扩股实施兼并重组的(含由非控股变为控股),需提供股权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6、通过法院拍卖实施兼并重组的,需提供法院拍卖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可证明兼并重组成功的相关材料。 (三)核心竞争力培育专项申报资料。 申报核心竞争力培育专项的企业需另行提供以下资料: 1、核心竞争力培育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2)。 2、企业2013年6月—2014年6月期间银行贷款付息情况汇总表(附表3)及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贷款借据)、付息凭证、贷款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复印件。 3、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子项: ——企业的核心研发人才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表彰的,需提供获奖证明、获奖人与申报企业的关系证明(工资关系、社保关系、户籍关系、组织关系、劳务合同等)。 ——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需提供国家(部委)颁发的认定证明。 4、设备(技术)采购子项: 采购清单汇总表(附表4)及采购设备(技术)的正式发票或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四)产业带动专项申报资料。 申报产业带动专项的企业需另行提供以下资料: 1、产业带动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5)。 2、带动情况汇总表(附表6)。 3、企业2013年6月—2014年6月期间与省内中小企业所发生采购、外包、协作的合同、正式发票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100强大企业大集团及其在川子(分)公司及央属、省属国有大型工业企业按照“直通车”服务要求,直接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提出申报。 2、其他企业向所在市(州)、扩权县经信委及财政局提出申报,经审核汇总(盖章)后由地方经信委和财政局将纸质材料分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各1份。 3、各申报企业请同时完成网上申报(网址:www.scdqb.org)。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需一一对应,除填报申请表外,其他附件材料请扫描后以.JPG格式(自行压缩,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K)上传。
(二)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企业及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于6月15日前完成网上和纸质材料的申报工作。 (三)纸质材料装订及盖章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胶装;封面、资金申请表请在网上填报后直接导出并打印,其中封面一律使用蓝底厚皮纸黑字打印。 2、每页资料均需编制页码,并附对应目录。 3、申报书封面、资金申请表、审计报告及真实性承诺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100强企业子分公司申报需同时加盖母公司公章)。申报资料统一加盖骑缝章。 4、经地方经信委和财政局审核的申报材料,地方经信委及财政局在资金申请表“地方部门意见”一栏盖章确认。其他“直通车”直报企业此栏不盖章。 5、材料装订顺序见附表5。 (四)其他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及市(州)、扩权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及时、认真提交和审核申报材料。未按时申报,或申报材料不齐、未按要求及顺序装订,不予受理。
附表: 1、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专项资金申请表(兼并重组类) 2、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专项资金申请表(核心竞争力培育类) 3、银行贷款及利息支付情况汇总表 4、采购清单汇总表 5、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专项资金申请表(产业带动类) 6、带动情况汇总表 7、装订顺序
附表下载: 附表1 、 附表2 、 附表3 、 附表4 、 附表5 、 附表6 、 附件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5.06.2014 12:5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