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启动“两品一械”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从今年1月1日起,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3部门联合启动了为期半年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虚假宣传等10种违法情况予以重点打击。要求各级工商、食药监及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采取责令整改一批、严厉查处一批、公告曝光一批、暂停发布一批等措施遏制“两品一械”虚假违法广告的漫延。对在报刊年度核验和联合整治期间,发布严重虚假违法“两品一械”广告,对该报刊予以暂缓核验,报刊主管单位要追究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整顿的10项内容包括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虚假宣传的;超出批准主治和保健的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超出批准主治和保健的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增加或夸大产品功能、扩大适应症范围的虚假广告;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两品一械”广告的;未经批准或备案发布“两品一械”广告的;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产品未经批准注册的广告;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以及治疗疑难杂症、辅助治疗睡眠、降“三高”、减肥等虚假广告;伪造广告批准文号、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广告及其他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
按照时间部署,1—2月为部署整改阶段,3—5月为集中整治阶段,6月为检查总结阶段。根据部门职能及分工,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广告市场巡查和监测力度,督促和指导媒体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推动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未经广告审查员审核的广告不得发布。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落实“两品一械”广告的监管责任,按照移送一批、公告一批、专项监督抽验一批、责令暂停销售一批、从严查处一批这“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两品一械”违法广告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对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零售企业,要建议社保部门取消其医保划卡资格,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对在报刊年度核验和联合整治期间,发布严重虚假违法“两品一械”广告,被工商部门处罚或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对该报刊予以暂缓核验。因刊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且被列入违规记录的报刊和报刊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等评奖活动。
(2015年1月7日四川日报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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