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5名县处级干部被双开 1人被撤职

23.04.2015  19:22

  中新网4月23日电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今日发布消息称,吕梁市5名县处级干部被“双开”,1名被撤职。其中石楼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程晓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一、石楼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程晓春被“双开

  日前,吕梁市纪委对石楼县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程晓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程晓春在任交口县副县长,兴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和石楼县县长期间,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人事纪律,搞非组织活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礼品,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吕梁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程晓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吕梁市国土局原副处级调研员,孝义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咸泽被“双开

  日前,吕梁市纪委对吕梁市国土局原副处级调研员,孝义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咸泽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张咸泽在任孝义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且均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吕梁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张咸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孝义市副县级干部、高教科技园区党工委原书记侯国茂被“双开

  日前,吕梁市纪委对孝义市副县级干部、高教科技园区党工委原书记侯国茂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侯国茂在任孝义市南阳乡、兑镇镇书记,孝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及孝义市高教科技园区党工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礼品,从事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滥用职权。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侯国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方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冯志勇被“双开

  日前,吕梁市纪委对方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冯志勇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冯志勇在任方山县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其行为严重违纪并已构成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冯志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五、吕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车振斌被“双开

  日前,吕梁市纪委对吕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车振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车振斌在任吕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行为严重违纪并已构成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吕梁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车振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六、吕梁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运平被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

  日前,吕梁市纪委对吕梁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运平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李运平在任孝义市公安局局长,吕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违反组织纪律,未依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多次出国(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吕梁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运平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原标题:山西吕梁市5名县处级干部被“双开” 1名被撤职)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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