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 成都将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300元

27.01.2016  11:17

  本报讯(记者 侯初初)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减轻物价上涨对我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经市政府研究,我市将在2016年春节前向全市低收入群体发放每人300元的一次性价格补贴。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放对象为2015年12月份登记在册的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及孤儿;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2015年12月份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2015年12月份领取了国家助学金的市属地方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按照要求,此次价格补贴应于2016年2月5日前发放到位。其中,对失业人员和散居供养人员的价格补贴发放到个人;对集中供养的孤儿、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的价格补贴发放到集中供养机构,由集中供养机构统筹安排使用;对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学生的价格补贴,可延迟到寒假结束后一周内发放到个人。

  原标题:春节前我市将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