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法治后勤——后勤集团举办“法律进后勤”专题讲座

22.10.2014  14:21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构建法治校园,营造后勤法治文化氛围,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安排,2014年10月15日下午,四川师大后勤集团在狮子山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了“法律进后勤”专题讲座。讲座邀请四川师范大学“法律进学校”宣传团成员、法学院陈驰教授主讲。后勤集团领导班子、后勤集团管理层以上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两会”代表,共计二百余人参加了讲座。讲座由后勤集团党委书记赵光恩主持。

  陈驰教授讲座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我国法制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第二,法制的内容和要求;第三,中国现行的高校法制化进程及其存在问题。

        陈教授从法制的概念入手,讲述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历史与现状,他说:一个法制国家、法制社会,要做到法制化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国家必须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法律体系。即要有法可依;二是法律制定之后是否得到有效运用,是否达到了立法者所预期的法律效果。陈教授立足新中国自成立以来的法律制度发展进程指出,中国目前的法制化进程虽有发展,但仍是任重道远。

  在阐述法制的内容和要求时,陈教授讲到,第一:需做到五个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形式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以及手段合法。在讲解的过程中,陈教授结合自身经历,以诙谐幽默的语言,对这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第二:六项基本法律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衡原则以及司法独立原则。他强调了人权保障原则和司法独立原则。关于人权保障原则,陈教授联系后勤集团员工在工作中的权利义务问题讲到:对于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权利为就业权以及获得报酬的权利。即劳动者有权利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就业岗位以及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应有的报酬。同时,劳动者也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的义务。对于司法独立原则,他指出要想保持司法独立,就应当落实好司法权独立,司法机关独立,司法机关内部独立,司法官员独立,争取做到法官高薪制以及法官终生制。针对高校法制化问题,陈教授讲述了1980年至今我国在高校法制化方面的立法进程。

      赵光恩在结时要求每一位后勤人都要学习法律,树立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完善后勤集团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