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成都一支行5名高管被控销售非法基金,辩称完成工作任务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滨江支行。
四川一基金公司在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管理层的协助下, 销售非法理财产品共计6.7亿元,最终,因4亿元无法兑付案发。 涉事基金公司3人及银行5名管理层人员,分别被检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12月22日,继基金公司3名管理层人员受审获刑之后,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5名管理层人员也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出庭受审。 法庭上,银行5名管理层人员均表示,他们是按照支行领导和银行要求做事,只是执行者,即使追究责任,也应该是追究工商银行单位犯罪。
但公诉机关认为,从该行财务报表上看,发现这个基金的销售提成并未进入银行账目,反倒是5名管理层人员个人从中获取了9万到38万不等的推荐费。
5人是否明知该理财基金为非法产品、该案是否涉及单位犯罪,成为法庭上最大争议点。
银行职员被控当“掮客”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成都一家基金公司将其非法的理财基金,委托给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由银行职员针对该行“高端客户”进行宣传和推荐。一旦有人表现出意向,银行客户经理便通知基金公司工作人员,前来与客户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等相关手续。
一名受害客户告诉澎湃新闻,购买这些理财产品时,购买人与基金公司就在该支行各营业网点签约、打款,托管协议上还签着支行行长的名字。同时,涉案基金公司还在成都香格里拉酒店举办推介会,支行领导和客户经理悉数出席,推荐上述理财产品。因此,不少投资客户都认为,这是正规的理财产品,纷纷出资购买。
但该产品在发行两年之后,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7亿元之时,资金全面崩坍,共计4亿元无法收回。3名基金公司及5名银行管理层人员先后逮捕,随后被检察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2016年10月28日,成都锦江法院对基金公司3名理层人员作出一审判决,3人分别被判八到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该案判决书列举的证人证言显示,这些产品之所以能在银行营业网点销售,主要是其中一名管理层人员,通过在该支行工作的妻子,与行长、副行长拉上了关系。
2016年12月22日,锦江区检察院对 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原副行长李慧,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栖霞路分理处原主任孔筱倩、原大堂经理吴小康、原客户经理吴聪,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科华南路支行原行长韦莉 以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锦江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基金公司负责人蒋伟奇,通过孔筱倩认识了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都滨江支行相关人员,再认识了被告人李慧;在李慧安排下,个金科科长陈红(目前在逃)开会,要求各分理处班组推荐上述基金, 基金公司向帮助销售的银行人员支付1.5%-3.5%不等的推荐费,对推荐不力的人还点名批评。
5人在明知该基金系非正规理财产品的情况下,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银行客户宣传、推荐。孔筱倩推荐袁某等客户购买共计1300余万元的基金。吴聪推荐肖某等购买了共计1700余万的基金,吴小康推荐洪某某购买了共计300余万的基金。韦丽明推荐梁某等客户,共计购买了500余万等基金。
“执行领导和银行下达的任务”
法庭上,控辩双方就被告人是否明知理财基金为非法产品,以及该案是否涉单位犯罪,成为庭审焦点。
作为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副行长,李慧是该案目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银行管理层人员中职务最高的。在法庭上,她和其他4名被告人一样,坚称是在执行领导和银行下达的工作任务。
李惠称,涉案基金公司的负责人在与她认识之前,已和行长及其他部门负责人有了接触,她也是在行长办公室,由行长李勤介绍他们认识,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安排的。该基金公司是与支行签订的托管协议,这在她看来,是合法合规的。
李惠还表示, 工商银行的理财产品,实际上分“线上”和“线下”两种,所谓线上产品,是指通过正规审批程序,允许对外销售的基金产品,审批程序省分行负责;而“线下”基金是非工商银行理财产品,只是由支行托管的,根据工商银行不成文的规定,这类托管产品可以给客户“推荐”。因此,严格说来,这些“线下”产品不叫销售,只能叫“推荐”。这在2010年至2012年,是该行一个普遍做法。
李惠说,实际上,其他支行也在销售涉案基金产品,以她滨江支行副行长的身份,不足以影响或安排工商银行其他支行的人员销售这只基金。而且该基金第一期产品,她和她的亲朋好友也购买了,以她妈妈的名义投资了670万元,至今只收回了100多万元。如果她知道这是非法基金产品,自己根本不可能购买。
另外4名被告人也表示,他们的亲戚朋友也投钱买了这个基金,有的将母亲的100万元养老钱都投进去,全赔了。法庭上,5人均向旁听席上的亲朋鞠躬,表示歉意。
但公诉机关认为,5名被告都已经在银行从业多年,对涉案基金否是合法理财产品具有辨识能力,而且工商银行总行、省分行都曾有文件要求,“不能推荐、销售本银行之外的基金和理财产品”。
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示,事发后, 从银行的财务记录显示,发现推荐该基金的提成并未进入到支行账户,不能直接证明银行从中获利。相反,李慧在此次事件起到了安排的作用,而孔筱倩获得了推荐费26万元、吴聪约获38万元、吴小康约获9万元、韦莉约获28万元。 因此,应追究5人刑事责任。
法庭上,有辩护人要求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行长李勤出庭作证,但法官表示,开庭前,法庭已多次联系,其已调离滨江支行,未能联系上。
庭审进行了9个小时,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