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为4214名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

28.02.2014  14:12

  日前,笔者从平昌县残联获悉,通过残联的资格审查认定,该县财政划转残保基金为全县4214名重度残疾人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代缴养老保险费421400元。

  据悉,该县以帮助残疾人参与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川府发〔2009〕35号)文件精神,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至2500元14个档次,农村重度残疾人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其中最低档次的缴费由政府承担,16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重度残疾人选择缴费最低档次的,每年将获得政府100元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