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叙永向282名退役士兵发放672万元补助金

19.06.2014  19:22

   四川在线消息(苏忠国) 6月18日,笔者从泸州市叙永县民政局获悉,该县从日前开始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此项工作较往年提前了三个月。

  据叙永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负责人介绍,此次补助按照2011年11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按照相关政策,此次退役士兵发放自主择业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范围为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在2011年11月1日后退役且在部队选择自谋职业的复员士官。发放标准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经测算,叙永县将为该县282名退役士兵发放672万元一次性经济补助。

  目前,叙永县已通过多种联系方式通知到每一名退役士兵,相关资金发放工作全面展开,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到民政局优抚股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以领取到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

  据统计,叙永县2013年冬季共接收退役义务兵、复员退伍士官共计282人,其中农村籍退役士兵155人,城镇退役士兵32人,复员士官9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