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87名“老赖”被移送警方 11人被判刑

29.09.2014  17:20

    新华社武汉9月29日专电(记者李劲峰、郑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通报,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武汉市87名“老赖”被移送公安机关,其中14人被提起公诉,11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刑。

    武汉市居民鄢某2012年7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2万余元,但鄢某此后长期下落不明,法院将此案移送警方立案侦查。鄢某去年9月在湖南衡阳被抓获。尽管鄢某主动与受害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支付部分赔款,但仍因犯拒执罪经检察机关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不久前青山区法院审结的一起拒不执行裁定罪案件中,被告杨某借款190万元不还,即便其被起诉和经强制执行,依旧不积极履行义务。今年9月,杨某被立案侦查后,虽如数偿还欠款本息,依旧因犯拒不执行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办案法官介绍,有些被执行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故意“拖、逃、躲、赖”,致使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得不到执行。

    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执行工作将对涉嫌拒执的案件紧密跟踪,调查掌握被执行人虚假申报,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拒不协助执行等规避执行的相关证据,依法制裁恶意逃债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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