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40余名缅甸人非法入境“打洋工” 武汉三男子被公诉

07.09.2014  14:59

  新华社武汉9月7日专电(记者李劲峰)在高额中介费和工资支付差价的引诱下,三名江西吉安籍男子铤而走险,组织40多名缅甸籍人员非法进入我国内地务工。这起偷越国境案近日被武汉市蔡甸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三名被告在开庭后对其涉罪事实供认不讳。

  记者从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了解到,黄某荣、郭某某、黄某平三名被告均系江西吉安人,曾在广东打工。2012年下半年,看到有老乡通过组织外国人到中国内地务工,从中“抽头”赚取介绍费,黄某荣和郭某某经人介绍,结识缅甸籍男子“罗老大”(另案处理)。

经商定,由“罗老大”负责从缅甸境内或云南边境地区物色、召集、组织缅甸籍人员进入中国内地,黄某荣和郭某某则在内地接应,负责在国内联系务工单位和工资结算。此后因组织的非法入境缅甸籍务工人员增多,黄某荣的老乡黄某平受邀参与。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期间,“罗老大”先后5次为三名被告物色、召集、组织44名缅甸人进入中国内地务工。为逃避出入境管理部门检查,“罗老大”要求缅甸籍人员在遇到检查时谎称自己是云南少数民族, 并雇请车辆载乘他们从检查站点较少的保山入境,后转运至武汉市蔡甸区务工。

  这些非法入境的缅甸籍务工人员主要从事流水线上的零配件组装工作,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驻厂管理及工资结算均由三名被告负责。用工单位按照每人每小时8至11元的标准将工资报酬付给三名被告,然后再由三人按照每人每小时6至8元的标准向务工者给付报酬,从中赚取差价牟利。

  检察机关介绍,2013年8月,因黄某荣三人未及时发放工资导致大量缅甸籍务工人员上街堵路讨薪,公安机关随即对三人立案侦查。案发后,44名缅甸籍务工人员被相关部门遣返。办案检察官认为,三名被告非法组织外国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被提起公诉。蔡甸区法院将择期对案件进行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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