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罪行为 后果严重 20名社区矫正人员现场感受犯罪行为酿恶果

04.12.2014  23:32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朱国敏 陶永寿)“ 看到庭审罪犯,就想起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深感自己今天的自由来之不易!”昨(3)日,自贡市高新区组织20名社区矫正人员,到自流井区法院旁听,现场感受再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自去年4月社区矫正工作从公安系统移交社区以来,高新区综治办不断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工作,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此次参加旁听的20名社区矫正人员,大多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及危害公共安全、运毒吸毒、寻衅滋事罪等重点监管对象。20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场旁听了自流进区人民法院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人员曾样等犯抢窃罪的审理宣判过程。(社区矫正人员曾样伙同杨科等人于今年5至7月,先后在光大街、南湖立交桥、英样花园等实施对出租车的抢窃多起,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2年。)

  上午旁听结束后,20名社区矫正人员分别书写上交了思想汇报。下午,法院、公安的法律专家给20名社区矫正人员上了一堂法律教育课。高新区安全局局长、综治办负责人袁敦平组织20名社区矫正人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关于报到、汇报、学习、劳动、居住地变更、奖励与惩罚措施等方面的内容。重申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应遵守报告、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法律条文和规定,严格请销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