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动态】学校严把硕导招生资格关 120名硕导被取消资格或缓招限招

14.01.2016  22:44

 

2015年10月16日至12月23日,我校首次对全校562名硕士生指导教师进行了招生资格审定。根据审定结果,学校取消了40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对80名硕士生指导教师进行了缓招或限招处理。

对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审定工作,学校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有条件的学院也可以每年进行。该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首先成立以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为组长的资格审查小组,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不低于《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导师制及其若干规定》所规定的“学术成果要求和履职条件要求”制定相关审定标准;然后组织指导教师填报《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简况表》,由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并公示,最后由研究生院按30%的比例抽检各学院的审定结果。

此次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审定工作,涉及导师数量大、范围广,各培养学院“用心、用情、用智慧”,认真开展此项工作,主动找导师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审定期间,研究生院也先后到各学院走访两次,认真听取学院及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圆满完成审定工作,无申诉情况出现。

通过此次审定工作,学校和学院全面摸清了全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实际情况,也触动了一批研究生指导教师。很多指导教师表示,通过这次审定工作增强了自己的责任心,只有自己先练好内功,才能当好导师,带出好学生。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为深入实施导师负责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2014年深化改革以来,先后制定了《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导师制及其若干规定》、《西南石油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西南石油大学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和《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规范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旨在激励导师和学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这些改革举措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2015年度我校研究生发表的SCI论文占到全校发表SCI论文总数的60%以上。

2014年,学校首次对博士生指导教师进行招生资格审查,取消了5名教授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暂停5名教授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限定11名教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2015年,学校再次对博导招生资格进行年审,除6位博导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招生资格外,其余博导全部合格。

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是高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重要生力军,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是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计划的关键内容之一,任重道远,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研究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