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42名法院新闻发言人“亮相”:履行职责也要接地气
12日,最高法官方网站公布了全国2995家法院3281名新闻发言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这也是最高法首次公布法院系统所有新闻发言人联系方式。此次公布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共涉及自贡、泸州、内江、宜宾四市42名法院新闻发言人,其中男性31人,女性11人,覆盖川南各个区县。在这些新闻发言人中,有参与过“筠连县郝氏兄弟涉黑案”和“桃子沟煤矿爆炸事故案”审理,经验丰富的法官;也有初次接触新闻外宣工作的新人。
职能
提前预判及时通气 解答疑惑消除不满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晓春认为,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在最高法院把推行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作为重要工作来推进的,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黄晓春告诉记者,推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的推行是一种转变。她说,新闻发布会是两级人民法院主动向社会公布新闻,让全社会更加了解法院工作。其次,两级人民法院主动受理媒体对法院重大司法决策、重大影响案件的报道需求,让媒体和公众从法院获取信息有了更多的、更为直接的渠道。最后,通过该渠道还可以主动接受媒体及公众对两级法院工作的监督,推进司法公开。
李嘉现在的职务,是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联络处处长。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内江中院新闻发言人联络员,从事宣传工作已近4年。
在他的印象中,2011年的一个与媒体有效沟通的案例,让他印象深刻。当年7月,内江中院受理了一起因传销引发的杀人案。该案被害人周某以恋爱名义诱骗被告人饶某到内江加入传销组织,饶某在逃脱传销组织后,周某又再次诱骗其加入传销组织,致使饶某一怒之下将其杀害,并肢解抛尸。该案被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发了大量关注。在公众的眼中,饶某犯罪手段残忍,应该判处死刑。但依照相关法律依据,该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如果法院在这个时候不与媒体及时沟通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就极有可能引发公众的疑惑与不满。”最终,他们做出的决定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内江部分媒体代表到场旁听此案,并在审判结束后立即召开媒体通气会,向媒体解释为何判死缓、何为“限制减刑”、被告人至少要坐牢多少年等等,再通过媒体告知公众。最终的结果,是公众未对此案判决提出异议。
“新闻发布会对于我们来说,操作起来不是那么容易,但是我们也有自己的有效沟通、传播方式。”李嘉告诉记者,其实对于像内江这样的地级市的中基层法院而言,由于条件有限,更多时候,信息的对外发布基本都通过小范围的新闻通气会完成。除了新闻通气会,内江各级法院系统还会定期通过平面媒体及网站发布一些典型案例的判决。内江中院还建立了一套与新闻发言人制度相配套的“三个一”机制,通过一个流程管理模式、一个舆论风险评估机制、一个媒体沟通机制对外发布信息。
人物
翠屏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叶宏剑
负责审判“筠连县郝氏兄弟涉黑案”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新闻发言人叶宏剑是翠屏区法院的副院长,今年4 月,备受社会关注的宜宾市筠连县郝氏兄弟涉黑案便由叶宏剑负责审判,据翠屏区人民法院介绍,审判该案前,郝氏兄弟的代理律师常在媒体和网站上发表言论,获取关注和支持,这无形之中给法官判案施加了压力。最后,叶法官在顶住压力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判处郝氏三兄弟中的两人有期徒刑25年,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3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几万元到百万元不等的财产处罚。该判决得到了二审的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