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乐4名村干部虚构“普九”债务套取国家资金被判刑

16.01.2015  10:49

    新华社郑州1月15日专电(记者杨勇)本是解困农村义务教育的“普九化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沦为了一些村干部的“唐僧肉”。近日,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4名村干部合伙虚构“普九化债”骗取国家资金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上半年,时任睢庄村党支部书记的李盛伟得知国家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即与时任睢庄村党支部委员的扈立军,时任睢庄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的石廷蓝、时任睢庄村会计的孙志海进行商议,决定虚构“普九”债务以套取国家资金。

    2008年6月初,4人伪造了村委会因建校尚欠扈立军债务5万多元的相关材料进行上报。资金拨付到位后,4人将该款中的42919元私分。其中李盛伟、石廷蓝、孙志海分别得款10000元,扈立军得款12919元。案发后,4人退出全部非法所得。

    法院1月12日审结了此案,依法判决李盛伟、扈立军、石廷蓝、孙志海等4人犯贪污罪,判处李盛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其余3人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对4人退出的非法所得人民币42919元予以追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