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去年201名干部因环境污染违纪案被问责

06.01.2014  18:03

  新华网石家庄1月6日电 (记者齐雷杰)“污染大省”河北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因盲目追求GDP增长等多种原因,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问题疏于监管,工作失职,造成恶劣后果。对此,河北纪检监察部门强化行政问责,2013年查办了环境污染违纪案件40起,201名干部受到行政问责处理,其中包括25名县处级干部。

  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丁万明6日在河北省环境保护违纪案例通报会上表示,2013年年初以来,河北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查处环境保护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行政问责,促进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履职尽责。

  据通报,截止到2013年年底,河北已有39起环境保护违纪案件结案,共行政问责处理201名干部,其中,纪律处分154人,其他方式问责47人;县处级干部2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76人。这一做法,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促进了环境保护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河北还通报了10起典型环境污染案件: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行唐县河北迈尔斯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河间市燕中电料厂和河间市韩进宅热镀厂违法排污案,满城县富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满城县海昌造纸厂违法排污案,武安市乐源砖厂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生产案,黄骅市齐家务乡工业园区内企业违法建设、违法排污案,永清县、霸州市小电镀污染环境案,张家口市宣化区鑫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污染案,唐山市玉田县废旧轮胎回收、镀锌厂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案,临漳县小木炭窑污染案等。

  据通报,在这些污染环境案件中,存在工作失职的多名县级政府干部、环保部门干部和乡镇干部被问责。丁万明表示,今后,环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违纪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违纪必究,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