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3名干部为子女违规设宴敛财被处分

18.01.2014  15:34

  新华网沈阳1月18日电 (于力、彭卓)记者18日从辽宁省纪委了解到,辽宁3名领导干部为子女违规设宴,被通报予以相应处分。据了解,此次辽宁省纪委共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

  据介绍,3名为子女违规设宴者分别为本溪市服务业委员会酒类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吕洪刚、铁岭市昌图县运输管理处昌图站稽查大队队长孙书印、盘锦市荣兴镇平安河分场副场长吕文华。2013年,三人分别为子女大肆操办“升学宴”、婚宴和乔迁宴,且借机不当敛财,被相应查处。目前,吕洪刚受党内警告处分;孙书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稽查大队队长职务,违纪款被追缴;吕文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违规人员还包括沈阳市司法局3名副局级巡视员、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建局副局长李长青、抚顺市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忠全等人,2013年分别因涉及公款旅游、公款购物、私驾公车、虚假报销、设宴敛财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予以党内警告、撤职等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