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法院锁定444名失信被执行人

28.07.2015  18:33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王琴 实习生 周美娟)7月28日上午,眉山中院召开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眉山市、区县两级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并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并公布了2起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自2014年11月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眉山市、区县两级人民法院积极部署,重点惩戒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以及其他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犯罪行为。

  截止2015年7月27日,眉山市、区县两级人民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犯罪线索6条,移送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司法拘留进行惩戒的,以及行为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线索75条,涉及案件80余件,涉及标的金额2579.7万元。

  另外,眉山市两级法院还积极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纳入征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手段,加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录入失信被执行人444名(其中自然人355人,法人和其他组织89个),报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纳入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56人;司法拘留74人(法院自行拘留)。

  “这两部司法解释,非常适用当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迫切需要,对于震慑‘老赖’,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此种情况,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眉山市执行局局长韩胜在发布会上说到,今后一段时间,眉山市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扎实做好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做好拒执罪案件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指导工作,切实推进拒执犯罪案件有效起诉和裁判,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宣传活动常态化,改善执行环境,有效缓解执行难,全力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