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名副厅级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检查

25.08.2014  18:53

  新华网杭州8月25日电 (记者裘立华)浙江省纪委25日通报了对两名副厅级干部的查处情况,这两名干部分别是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主任(副厅长级)陈陆一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原副社长王一义。

  通报称,日前,中共浙江省纪委对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主任(副厅长级)陈陆一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陈陆一利用担任永康市副市长,金华市婺城区区长、区委书记,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受让土地、开发房地产、收购企业、晋升职务、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涉嫌非法收受、索取贿赂;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获取利益。

  陈陆一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研究并报中共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陆一开除党籍处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中共浙江省纪委对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原副社长王一义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王一义在担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以及浙江浙报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涉嫌利用分管基建、项目开发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王一义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研究并报中共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一义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