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30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20万元
法院集中兑付农民工工资现场。
中新四川网11月21日电 (张英 刘树军)记者21日从四川彭山县法院获悉,308名农民工起诉四川某纸业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该院及时审结执行,为农民工追回工资420万元,并全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依法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10月,四川某纸业公司因管理与经营不善,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致308名工人工资未按期支付。10月31日,公司债权人到厂区对机器设备进行扣押时引发工人们的恐慌,工人们纷纷罢工,并打出“某公司还我血汗钱”标语集体上访,引起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责令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们两口子出来打工挣钱,目的是为了养家糊口,拖欠的工资如果不能拿到手,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哦。”来自贵州威宁县的异地务工人员黄虎称。
11月2日,经彭山青龙开发区管委会、县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及法官法律释明,308名农民工选择诉讼维权,彭山县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
彭山县人民法院青龙法庭收到30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诉状后,发现拖欠最多的达17万元,最少的也有300多元,拖欠总额高达420万元。受理案件后,法院立即启动维权“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并减免了诉讼手续费,下达了依法先予执行的裁定书。
由于四川某纸业公司已没有可供执行的现金,要处理机器设备难度大、周期长,难以在短时间内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承办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该公司在深圳某公司有到期债权1200万元左右。于是,承办法官连夜飞往深圳,与深圳某公司进行了交谈,最终得到了该公司的认可,并同意协助执行。
但由于深圳某公司没有直接与四川某纸业公司签订合同,是其武汉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承办法官又当即前往武汉,将先予执行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要求该公司将应付货款中的420万元先行支付,并将该款项直接转到法院案款专户上。
11月12日,彭山县法院接到财政支付中心420万元扣划款已全部到帐的通知。随后,承办法官来到四川某纸业公司进行巡回审判,按照简易程序,对涉及30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通过审理,原、被告双方确认了四川某纸业公司欠308名农民工的工资3674215元,农民工垫付款525785元,共计420万元。庭审中,双方同意由法庭主持调解,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在先予执行的货款中支付全部欠款。承办法官首先为50名农工现场兑付了工资,并将剩余的258名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予以了兑付。至此涉及308名农民工工资的诉讼案件圆满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