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审查1453名监管对象 38名保外就医罪犯28名需收监

17.08.2014  01:17

近日,成都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局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中,发现正在保外就医的四川某市原副市长余某虽然身患多种疾病,但并不存在短期内死亡的危险,故依法向其所在监区发出了收监执行的建议。据介绍,今年5月以来,此次专项活动已对1453人进行逐案审查,并对其中保外就医的38名罪犯开展了病情复查,发现其中28名需重新收监执行。

某市原副市长被保外就医

检察院建议收监执行

现年58岁的余某为四川某市原副市长,因受贿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2010年8月入监,去年10月申请了保外就医。

在此次专项活动中,经检查,余某患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和肝囊肿等疾病,但不存在短期内死亡危险,已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随后,检察院建议对余某重新收监执行。

而在成都市浆洗街社区,检察干警在探访金堂监狱保外就医人员、现年73岁的原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郑某时,看到其卧病在床,神志不清,从其子处了解到,郑某曾先后多次在华西医院就治,现遵医嘱在家治疗。经审查,郑某患帕金森氏综合征、老年痴呆、高血压三级等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此前,郑某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

1453名重点监管对象

逐人建档 逐案审查

市检察院监所局监狱检察处处长邓宏春介绍,根据最高检察院的部署和安排,今年5月以来,成都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局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人员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专项检察工作。截至目前,已对1453人进行逐案审查,对其中保外就医的38名罪犯开展了病情复查。

为准确掌握保外就医人员病情,市检察院监所局与某省级三甲医院进行协商,最终签署协议,为成都11所监狱中“三类”罪名的38名保外就医罪犯进行身体检查。

经全面审查发现,38名保外就医罪犯中有5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23名罪犯虽当时符合条件,但目前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据介绍,监所局将对以上28名罪犯逐一作出收监建议;目前,已建议锦江监狱对其中的5名保外就医罪犯进行收监执行。

成都市目前共有11所监狱,其中涉及职务犯罪1189人,金融犯罪226人,涉黑犯罪35人,危害国家安全罪3人。针对上述1453名重点监管对象,检察人员进行了逐人建档、逐案审查。

此次调查的38名保外就医罪犯中,有11人因为生病住院、行动不方便等原因,没有参加统一安排的身体检查。为此,监所局派工作组先后奔赴眉山、乐山、绵阳、广安等地,对保外就医人员进行全面、仔细的社区走访。通过调阅病历、询问亲近属和社区邻里等途径,了解保外就医人员的身体、生活情况。

2029件假释

206件提请不当

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市检察院监狱检查处对于减刑、假释罪犯进行了文证审查,重点审查其计分考核、立功受奖和加分情况。经审查发现,自2011年到今年6月30日,共有2029件假释案件,其中提请不当的为206件。2013年到今年6月30日,共减刑241件,提请不当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