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53名保外就医罪犯重新收监 含2名厅级官员

15.09.2014  17:10

  记者12日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我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启动以来,先后对保外就医的273名涉及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的“三类罪犯”组织体检,截至8月底,共重新收监53人,包括两名原厅级干部。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重新收监的绝大多数是监外执行的罪犯,撤销假释收监的只有1人。撤销监外执行,主要有期限到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以及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三种情况。比如盐城市邮政局原职工吉某某因犯挪用公款罪,于2012年9月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但今年4月,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为赌博提供条件,被行拘10日。检方得知情况后提出监督意见,6月吉某某被收监。

  无锡检察机关经过全面审查,确认有7名“三类罪犯”已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截至目前5人被收监执行,另外2人被下达收监裁定书等待执行。其中包括原厅级干部1人,原处级干部2人。而南通已将5名保外就医的罪犯收监,其中包括1名原来的正厅级干部。(顾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