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游玩翻船一人溺亡 同行10人被判担责三成

26.09.2014  20:41

  新华社南昌9月26日专电(记者李美娟、张卉)今年高考结束后不久,江西省分宜县11名高考学生聚会游玩翻船落水,其中10名学生获救,一名学生溺亡,死者家属起诉10名同班同学。分宜县法院近日审理此案,判决10名同学承担事故30%责任,连带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今年6月16日,曾某、辛某、盛某等11名同班同学划船去一个湖心岛上游玩,在返程途中,因船只一边乘坐人员较多,导致船只不平衡,船体进水并很快翻覆,11人均落入水中。曾某和辛某等4人自认水性不错一同向岸边游去,而盛某等7人则扶着翻覆船体等待救援。最终,辛某等3人成功游到岸边,盛某等7人被赶来救援的渔民救起。而曾某却因体力不支,不幸溺亡。

  曾某溺亡后,其父母将盛某、辛某等10名同学告上了法庭,要求10人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0余万元。

  分宜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船只翻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10名同学和曾某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曾某在落水自救过程中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其不幸溺亡的重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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