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后出生的二孩都合法 一孩二孩都可延长生育假

28.12.2015  11:57

  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决定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条款。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现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那是否意味着,元旦起四川晚婚夫妻就不再有这20天的晚婚假了呢?并非如此。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万国表示,目前省卫计委与省法制办等部门正在起草修正案(草案),起草完成后,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才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获得通过才会实施。修正案实施前,四川的晚婚晚育假依然按照现行条例施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钟剑麟表示,最早提交审议时间要等到明年3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决定还明确,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晚育假方面,取消了这个分类名称。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在生育假方面将只分为基础假和延长奖励假,而不再分为晚育假等产假种类。

   热点关注

  什么情形可以再生育?

  决定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介绍,再生育情形主要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等,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允许再生育。各地在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将就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失独”还有没有扶助?

  根据决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也就是说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即使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都可以按照规定获得帮助和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