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局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促进企业格式条款自我规范

06.05.2015  18:28

今年以来,四川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在全省工商机关部署开展旅游、银行、电信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总体部署为目标,规范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行业格式条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省工商局合同处以制定和推行示范文本为切入点,充分运用格式条款专家评审、行政指导等手段,培育企业合同公平公正意识,推动法律进企业,促进企业格式条款自我规范,不断探索监管新方式。

3月份,省工商局合同处带着制定中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草案走进成都万科,深入经营者一线调研,听取房地产企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意见,就商品房销售全环节的重点事项、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配、示范文本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既帮助企业进一步增进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又增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全面性和合理性,为下一步提高示范文本推行效率、促进企业格式条款自我规范夯实了基础。目前,《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已由省住建厅与省工商局会签,拟于6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该示范文本与《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有效衔接,合理设定交付使用条件与环节,公平设计双方权利义务,规范房屋销售、使用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利益,力求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

4月初,四川省工商局合同处收集了部分大型旅游企业的自制格式条款文本,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参照,提交四川省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并在整理评审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约请相关旅游企业了解情况,对其自制文本中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提出修改建议,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4月下旬,四川省工商局与四川省旅游局在成都联合举办“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部署及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培训会。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相关领导及人员到会,四川省旅游协会、成都市旅行社协会、全省赴台游旅行社、部分出境旅行社、国内旅行社等协会和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会上,省工商局合同处罗春处长就“开展规范合同格式条款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交流发言,强调格式条款监管是解决旅游市场合同纠纷问题的突破口、使用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与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互为促进。省工商局合同处人员专题宣讲“依法规范合同文本、促进行业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从合同监管职能内容、格式条款监督规范、合同示范文本监督规范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以旅游行业部分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为例作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