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核电司长受贿被审 称山西煤老板用麻袋送钱

27.11.2015  20:15
郝卫平 - News.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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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卫平

  原标题:“核电一哥”郝卫平和央企行贿者

  本报记者 晏耀斌 北京报道

  国家能源局窝案审理逐渐接近尾声。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巨额受贿案于2015年8月开审后,核电司司长郝卫平受贿案也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

  《中国经营报》获知,郝卫平落马同样来自电力审批受贿。其在把控电力审批权限上,几乎所有的企业和所有的项目审批,均以金钱开路。其中大部分“行贿者” 系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亦有个别民营企业。检方指控称,郝卫平单笔受贿金额从2万到80万不等,总额超过千万元。检方同时还指控称,郝卫平也涉嫌以收受他人赠与房产的方式受贿。

  “项目都是投资多少亿多少亿元着急上马,但没有领导督办,审批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有关人士转述郝卫平的话,“企业得给每个部门送钱,不送钱就审批不了。

  知情人士透露,郝卫平在落马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700多万受贿金额,并牵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在每个部门都收钱中,我也害怕过,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

   上项目没有不送钱

  2012年某一天,河南周口,某电厂二期审批。该电厂负责人接到电话后用纸盒装了60万现金,当天开车进京。在位于北京三里河国家发改委东边路口,该人将纸盒放在郝卫平后备箱。

  两人几无寒暄。不过,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郝卫平否定了收了这笔钱,一则他因身体原因不开车,二则从来没有接到过这么‘暴力’的送钱。

  又是这个电厂这个负责人,因“郝卫平透露手头紧张”,几个月后再次开车进京,在同一个地方同样的场景,将80万元再次放到郝卫平的车内。

  类似的情况很多。郝卫平在江苏张家港一电厂开会,当天夜里又收到了一笔钱。内部人士介绍,这笔钱有说在郝卫平离开房间后放在枕头下,有说直接交给郝卫平,5万或20万。

  2万、5万、10万、20万、30万、50万、80万、房子……,一笔笔行贿和受贿,起于2004年到2012年,涉及央企、央企下属公司、民企以及上述企业的所有项目。

  电厂得到的回报就是项目路条。指控显示,郝卫平在2004年到2012年期间,通过电力审批收受巨额贿赂超过1000万元。“其中有700多万元是有郝卫平到案后主动交代的。

  郝卫平受贿全部来于电力企业。《中国经营报》之前曾报道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受贿案件,两者升任司长之前履历相似,主要任职电力处。

  涉案企业包括涉及多家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亦有个别民企。有涉案企业负责人已经被带走调查,并另案处理。

   牵出副局长许永盛

  资料显示,郝卫平长期在发改委从事电力管理工作,2004年成为电力处处长,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时升为电力司副司长。2013年3月国家能源局与电监会合并成立新能源局,5月郝卫平改任核电司司长。

  其妻刘某,于2014年4月15日傍晚,从首都机场出境被发现,有关部门人员直接去郝卫平家,随后将郝卫平带走。

  知情人士透露,郝卫平于2014年4月15日监视居住,4月25日被公安机关逮捕,5月16日被免去司长职务,10月31日检察院送达起诉书。期间,法院两次退回审查,且因案情复杂延长审理期限3次。

  涉案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某之间有过业务往来,后发展为利益输送。据了解,北京三吉利筹备上市期间,刘某担任该公司财务顾问并获得20万美金费用。

  业务之后,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郝卫平开始结识。旁听人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此向郝卫平送钱金额超过500 万。“其妻还曾低于每平米一万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分别位于国兴家园和观湖国际两套140平米和180平米的房子。

  郝卫平落马后,牵出了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公开信息显示,许、王、郝曾同在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后在发改委能源局共事多年,主管电力工作。当时,许是基础产业司综合处处长,后任发改委能源局副局长,王郝则分任电力处处长和副处长,许是王、郝的直管领导。

    谁来监督审批环节

  审批环节到底有多复杂,李克强总理曾公开表示,“国务院办公会交办的事竟然卡在一个处长手里”。

  按照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司的职责划分,主要是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

  一内部人士详细向《中国经营报》记者介绍了项目审批流程。2004年以前,1978年以后,建设项目必须提供可行可研报告。“这种审查是国有企业特有的审批方式,可研报告审批之前,项目要立项。

  2004年审批改革。对可行性审批,改为建设许可进行审批,减少对企业的审批内容。但改革后地方和企业不适应,要取得24个文件,需要相关部委的支持。能源局启动了“三年早知道”举措,即把国家重点项目事先向社会和企业、地方政府公开。

  为此,能源局公开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三年的项目。“当时不针对单个项目,这是路条的雏形,后来演变为一个项目一个文件。

  所谓路条,并不是法定程序和必须程序。“因为企业跑部委时无凭无据,部委不愿意配合,所以国家发改委给企业统一出一个函说明项目初步审理,建议其他部委配合,之后国家能源局职能部门再予以“核准”即可以开工了。”

  比路条复杂的程序是项目签批程序。上述内部人士介绍,企业将项目向递交地方核准报告,地方上报国家发改委后能源司火电处起草相应审查意见,副司长签批, 上报司长是否上报,再报局长,各司长会签,后报送办公厅核稿,最后报局长然后签发,最后办公厅发出。 旁听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郝卫平在法庭上介绍,审批没有时间限制,但有领导重视和督办,几天可以办完。如果没有,实际不受控制,可以走好几年。”

  得以印证的案例很多。2012年5月11日至12日,刘铁男带队赴重庆调研当地能源发展和保障工作。10多天后,能源局正式下发重庆万州发电项目、安稳电厂扩建和合川二期第二台机组等3个新建电源项目共398万千瓦的路条。此前,该项目被拖了一年之久。

  由于各部门审批意见对外公示,企业不知道文件到了哪个领导手里。“企业就通过各种方式公关或者打听,给各级领导送钱。比如给处长送钱后,处长告诉签过了到了副司长,企业就给副司长送钱,然后逐级攻关,达到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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