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我院举行
2016年6月20日下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我院举行。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沈华伦,省监狱管理局政委陈志林,省戒毒管理局政委王哲,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干部处、人事警务处和教育培训处负责人,省监狱局、省戒毒局政治部主任及全省21个市(州)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学院党委书记刘丹福以及学院其他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朋静主持。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如何充分利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政策,加强我省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如何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中充分发挥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作用,创新培养工作模式。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志刚向与会同志介绍了近年来学院开展政法干警体改班培养工作情况,省监狱管理局和成都、南充、雅安市司法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就近年来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进行工作经验交流。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刘丹福介绍了近年来学院的建设发展情况。丹福书记讲到:在省厅、两局以及各市(州)司法局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学院已圆满完成 “十二五”规划目标,顺利通过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并获得“优秀”佳绩。目前,学院党委办学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定位准确,已确立了“12345”的“十三五”规划思路: 一是 创建一流大学的目标,把学院建设成全国领先的一流司法警官院校;二是狠抓“两项工程”,积极做好学院整体迁扩建工程和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三是加大“三项工作”力度,加大校园数字化建设工作力度、加大校园文化建设力度、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四是构建强化“四个平台”,积极建设金盾学院、安防职教联盟、藏汉双语培训基地、四川律师学院四个平台;五是打造“五个校园”。同时,丹福书记希望在省厅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监狱局和省戒毒局和各市(州)司法局的强力支持下,加大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试点培养计划等一系列改革,充分凸显我省司法行政一体化的优势,扩大四川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促进学院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最后,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沈华伦做了重要讲话。沈主任就做好全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的意义。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基层政法队伍的稳定;二是有利提升基层政法干警业务素质;三是有利于适应基层政法工作需求。 二要结合实际,用好用够用活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政策,力推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满编运行”。 省监狱局、戒毒局和各市(州)司法局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充分利用编制资源进一步做好政法专项编制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省委编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法专项编制管理的意见》和2015年中央编办等7部门《关于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法队伍满编运行机制,加大协调力度,用好用够用活这些政策,充分使用好现有空缺编制,推进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创新。 三要准确了解基层需求,创新培养模式,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从切实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角度,准确全面掌握用人需求;要及时主动向当地政法委、编制、财政、公务员主管等部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科学制定招录计划,合理设置招考职位,切记不要盲目追求高学历。同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作为培养学校,要准确了解用人单位需求,把握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干警的工作应用能力构成和要求,围绕提高实战能力,更新教学观念,建设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力争培养出更多、更优秀、更受基层单位欢迎的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