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参加由司法部组织的全国司法(政法)警官院校刑事法律专业师资培训
由司法部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高级政法管理干部进修中心承办的全国司法警官(政法)院校刑事法律专业师资培训班于201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举行。本期培训班共有来自全国19所司法警官(政法)院校的50余名刑事法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我院法学系、刑事司法系的陈太勇、谢萍、曾文澜、张成啸4名教学骨干教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围绕《刑法修正案(八)》、2013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展开。五天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处长许永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平、吴宏耀、于志刚、汪海燕、张凌、顾永忠、刘玫等分别讲授了“97年以来刑法的新发展”、“刑法修正案(八)与刑罚理念的更新”、“侦查程序与强制措施的完善与实施”、“网络的代际演变与网络犯罪的刑事对策”、“刑事证据理念和证据制度的发展”、 “辩护制度的前沿问题”、“审判程序”等当今刑事法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课题。
每位授课的专家、学者都结合自己参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制定、修改经历以及法律适用后相关问题的调研,生动地阐述了当代中国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新理念,剖析了当今我国刑事法律尚存的不足并指明了完善的路径,深入分析了司法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面临的新机遇、新问题、新挑战。通过培训,参培教师不仅了解了刑事立法、司法的新理念、新动向,也领略到专家学者们的精彩授课艺术和严谨治学、勤于实践的大师风范。老师们纷纷表示,希望以后有更多这样的培训机会。
培训期间,我院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积极与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刑事法律专业同仁沟通交流,观摩的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翻阅图书馆典籍文献,体验政法大学丰富的法治文化氛围,增长见识、开阔了视野,提升了业务水平。
(法学系供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