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政法工作巡礼之司法改革篇:敢啃硬骨头 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05.01.2017  14:35

2016年9月1日,成都中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

成都温江区公安分局的涉案财物保管箱

省高院律师值班参与涉法涉诉案件接待

   敢啃硬骨头 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据四川法制报1月5日消息 刚刚过去的2016年,有三个日子让成都中院法官徐徐(化名)印象深刻:5月29日,他走进考场参加全省首批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7月15日,他通过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确认,成为我省首批921名员额制法官检察官中的一员;9月1日,他和成都中院其他196名首批入额法官一起,面对国旗庄严宣誓。

  2016年,像徐徐这样,通过遴选成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的,我省共有11212名。他们的入额,开启了我省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道路的新里程。

  2016年,是我国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更是四川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省成立了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选出了一支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队伍;这一年,我省全面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处置、公安辅警制度、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各项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步入深水区。

   A

   三步推进 11212名法官检察官入员额

  司法体制改革,事关依法治国方略,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深远,毫无疑问是块难啃的“硬骨头”。

  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省委政法工作会提出,要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四川作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试点方案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

  其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就是要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主体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模式,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让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重点是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让真正能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提升法官、检察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2016年,我省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入手,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关键,分三步有序推进。

   第一步 完善制度体系 3市8县试点先行

  2016年3月30日,随着一场200余人参加的动员会在成都召开,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大幕。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19日下发的《四川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首批确定在成都、乐山、巴中以及成都市武侯区、郫县、大邑县,乐山市市中区、夹江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巴中市平昌县、南江县3市8县的法院、检察院开展试点。

  会前,省委书记王东明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王东明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我省要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2016年3月,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陆续出台了《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首批遴选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四川省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6个司法责任制改革重要配套文件,构建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度体系。

  为强化立规执纪,2016年3月29日,省委政法委印发了《四川省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九条规定》,分别从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形象等多方面对法官检察官的职业行为与业外活动进行了规范。

   第二步 严把“入口关”成立遴选委员会

  司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都已经具备,遴选出一支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队伍,是改革的关键出发点。“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实际上是将优秀的法官检察官集中在一线办案岗位,让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审判、检察业务上,减少大量程序性、事务性的工作负担,从根本上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省司改办相关负责人指出。

  2016年4月29日,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第一届遴选委员会由来自省直有关部门的7名专门委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专家、律师代表等50名专家委员组成。

  此外,《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下称《章程》)印发,《章程》对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四大方面作了详尽严密的规定,确保了遴选工作有章可循。

  根据规定,遴选委员会集中对候选法官检察官进行评议,确定最终入额人选,交由省高院、省检察院组织分级提请各地人大任命。

  遴选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遴选工作要站在遴选委员会的角度开展,保证选出的法官和检察官有优秀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依法办案,能够担负起法官和检察官的职责。律师委员表示,律师参与到遴选工作中,有助于法律共同体的构建。

   第三步 完成万人遴选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2016年9月1日,成都中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197名入额法官面对国旗,在成都中院院长郭彦的带领下向宪法宣誓。这标志着成都市第一批员额制法官正式选拔完成。

  站在宣誓的队伍当中,徐徐心潮澎湃。自2004年进入成都法院系统,今年已经是徐徐在法院工作的第16个年头,这一次,他顺利入额成为员额制法官。一路走来,“过关斩将”,实属不易。

  2016年5月29日,全省首批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在成都、乐山、巴中三市同时举行。首批11个试点法院的592名法官和11个试点检察院的518名检察官,共计1110人参加了笔试。

  这场考试,最终徐徐考出了近90分的高分。徐徐坦言,自己参加过很多场考试,这是最接审判实务地气的一次:“没有高大上的理念,着重考察常规审判实务要点。

  参加考试的1110人中,最终产生了我省首批921名员额法官检察官。考试只是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产生的第一步,此外还要经过严格、周密的考核、测评和评议程序。考试后,各试点单位将对法官检察官进行全面综合考察,通过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方式进行评判打分。考试、考核各占总成绩的50%,在各试点单位分别排序,按1:1.1差额,将拟入额法官检察官人选报送至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2016年6月29日至7月5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审核确认我省第一批921名员额法官检察官。

  2016年9月至11月,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向社会公示、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等程序,历时2个月,随着全省404家法院检察院的第二批10291名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完毕,我省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B

   两项改革 辐射带动司法改革进程

  “司法改革,或许听起来和老百姓的距离很远,然而司法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形成更好的制度、打造更好的队伍,更好的履行职责守护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既是老百姓最大的期待,也是我们永恒的追求所在。”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这番话,代表了我省14万政法干警的共同心声。

  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与刑事庭审实质化两项改革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权益,直接关系司法公正公信。2016年,我省全面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和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两项改革,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全省政法机关以两项改革为基点,倒逼促进其它环节执法办案的规范公正,辐射带动整个司法改革进程,以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对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的信任和信心。

   诉讼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

  2016年8月11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召开,会议要求:要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改革,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要求高,自然任务重。为了更好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在此前两天,全省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会议也在同一会场召开。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则是这项改革的具体实践。一年多来,继成都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后,越来越多的证人出现在四川多地的刑事案件庭审现场,一场刑事庭审实质化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我省逐步铺开,“成都经验”在全国范围受到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

  刑事庭审实质化突出庭审为中心,开好庭前会议,强化关键人证出庭作证、鼓励当庭认证和当庭裁判;与此同时,规范侦查取证、提升公诉能力,强化实质辩护。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实践对政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的倒逼效应充分显现,各方更加重视人才培养和能力培训,为深化司法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以“三化”管理为目标

  而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则是通过重点推进信息平台、保管场所、制度机制“三项建设”,以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夯基垒台。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全省统一搭建“3+1”全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信息集中管理系统,实现纵向贯通、横向流转、全面覆盖、全程留痕。我省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朝着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迈进。

  我省探索研发出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系统,是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的一项重要创新。跨部门、跨地域、全省适用的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不仅横向打通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间的信息壁垒,同时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部纵向覆盖连通,实现了一张网对所有涉案财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目标。

   C

   多项突破 全面深化稳步推进

  2016年年初的省委政法工作会明确提出,2016年,四川将集中突破多项牵一发而动全局的重点改革,引领、带动其它改革事项。

  一年来,我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全力推进公安改革,聚焦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拓宽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并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和管理。

   公安改革:优化服务管理职能

  公安侦查位于刑事诉讼前端,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公安改革的成效带给人民群众的实惠最为直观。去年以来,省公安厅陆续推出深化改革助推发展服务群众的22项措施,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2016年9月20日上午,省公安厅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相关情况。精简调整审批项目方面,行政许可由84项精简为38项,其他审批事项由60项精简为37项;集中清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行政权力,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对“放管服”改革只是公安改革的一个方面。2016年12月19日,资阳80多名辅警集中学习《人民警察法》。同样的场景还出现在全省各地。2016年12月7日,我省《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出台,首次明确辅警管理责任、配备比例、协助勤务领域、聘用程序条件、管理监督内容。

  今后,我省将实行像管民警一样管辅警的办法,加大清理严把准入关,提升辅警队伍职业素养,同时还将辅警经费纳入财政,为辅警的管理和成长提供了有效保障。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监督者让人民来监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是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健全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2016年,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迎来重大改革。

  此前,人民监督员的选任以检察机关为主,没有完全摆脱“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困境。这也成为人民监督员制度面临的最突出问题。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0月12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的最大亮点,是将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选任管理改为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切实解决检察机关“自己找人监督自己”的问题。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特邀副主任李新民评价,提高人民监督员制度公信力,加强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于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更好地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律师值守参与接访

  “案结事不了”,一直是涉法涉诉类信访领域的老大难问题。2016年我省全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2016年,省委政法委出台《四川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不服政法机关生效法律裁判、决定,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有针对性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

  该项工作前期主要在遂宁率先试点。3月17日,遂宁全面推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3月22日,眉山市召开推进会讨论了以建立完善“坐班值守模式、专家评查模式、专人专案模式”为核心的方案。

  省委政法委召开工作例会,专题商议协调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四家在场地、基本设施、安全保障、工作细则等方面的筹备情况。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省直政法单位联系人名单、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名单、律师名单均在这次会议上得以确定。

  我省各级律师协会选取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律师,建立“律师库”,并由律师协会从“律师库”中选派律师轮流到政法机关、信访接待场所值班。“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诉访分离改革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使司法机关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案件审理上。”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真抓实干,攻坚克难。2016年,全省政法系统狠抓改革任务的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和精准落地,司法改革全面推开,取得阶段性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深化改革,永不止步。司法改革进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全省政法机关不懈努力的方向。(四川法制报记者 开永丽)

责任编辑:蒋燕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