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修订《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省级部门座谈会

26.04.2020  13:31

  4月21日,为做好《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省级部门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厅、省税务局、省银保监局分管领导及熟悉业务的处室负责人,围绕我省司法鉴定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就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研讨,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和意见。

  刘作明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单位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刘作明指出,修订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坚持“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推动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秩序;要准确把握中央对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改革发展方向,充分平衡各方利益,聚力破解统一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要从支持、服务的角度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着力做好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政府定价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配套制度设计;要强化鉴定机构的能力建设和质量把控,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保障司法公平。刘作明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同配合,认真梳理总结我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积极参与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为提升我省司法鉴定管理水平贡献智慧和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田万国主持会议,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姚德彬、余融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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