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传达贯彻省委督导组负责人会议精神

23.10.2013  17:31

领会精神   查漏补缺  加强整改  落实责任

省司法厅传达贯彻省委督导组负责人会议精神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9月28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委督导组负责人会议精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沈华伦同志受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仲彬同志委

会议指出,要认真领会省委督导组负责人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纵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特别是9月23日至25日,还亲自利用四个半天,全程参加并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这在历次活动中是史无前例的。省委也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9月24日,省委组织部周国庆副部长代表省委在全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督导组负责人会议上,对近期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再次强调,要求之严格、标准之具体,体现了省委对对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的高度重视。前期,省司法厅机关及全系统省属单位、部门按照统一部署,一把手率先垂范、亲自抓,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基本完成了第一环节的各项规定动作,有力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自身有些规定动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以坚强的党性,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自我加压,继续努力,推动活动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注重查漏补缺,切实开展好“回头看”工作。结合刘云山同志在中央督导组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的五个问题和周国庆同志在督导组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中罗列的五种现象,虽然有些问题主要是反映督导工作中的问题,但更多的还是反映活动实施单位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司法厅机关和全系统省属单位、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希望各级组织要按照活动既定目标,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完善什么,什么不足、丰富什么”的原则,认认真真地开展“回头看”。特别是厅机关更要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

会议要求,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断加强整改,深入推进活动有序开展。当前,各部门、各级领导聚焦“四风”问题,找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但如果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就会失信于民。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解决问题贯穿到每个环节,做到标本兼治。要把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成既是自我批评、自我剖析的会议,也是集思广益、凝聚智慧的会议,及时讨论并形成较为完善的整改方案。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问题,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拿出切实管用的办法,有针对性的抓好落实。要找准症结、治标治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实践、边总结,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好专项整治的督导,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针对突出问题,列出具体项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要及时发现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总结有特色、带规律性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带动面上的工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还特别强调,要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省司法厅机关及全系统省属单位、部门要带头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在认识上再提高,在创新上再探索,在作风上再深入,在督导上再加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真正做到目标清晰、要求明了。国庆后,省司法厅活动办公室要对省司法厅机关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准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逐一督导检查,绝不能讲形式,走过场。

  司法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陈亚宁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