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准驾不符” 驾照扣爆并处拘留

10.12.2013  21:46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黄云 实习生 王之镔)近日,新都交警连续查获两起“准驾不符”违法行为。10日,违法驾驶员均被给予记12分、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的顶格处罚。

      8日,新都交警大队六中队执勤民警刘杰带领中队协管队员在成彭高速收费站三级查勤点,在对悬挂车辆号牌为“川L58711”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樊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只能驾驶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和轮式自动机械车,不具备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资格。

      9日,新都交警大队十一中队民警邓智心带领组织民警、协管队员在成都绕城高速北星线出口综合执法卡点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在对一辆车辆号牌为“川AB0620”重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姚某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1,只能驾驶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和轮式自动机械车,不具备驾驶重型普通货车的资格。

      2名司机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均于10日被给予记12分、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的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