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司机乱倒渣土碾死人 被判2年6个月

28.07.2014  18:30

        运渣车司机杨某驾驶运渣车行驶至一工地乱倒渣土随后离开,期间将看门人刘光云碾死。事发后,司机杨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今日上午,杨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金牛区检察院提起诉讼。经审理,金牛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当庭判决杨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记者了解到,去年杨某曾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诉讼。该案当时成为成都首例运渣车酿事故致人死亡、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的案件。

倒建渣碾死工地看门人 交通肇事被判2年半

        2013年10月15日晚9点过,运渣车司机杨某(化名)驾驶运渣车行驶至一工地乱倒渣土,驾车离开时,将看护工地的被害人刘某碾压,造成刘某当场死亡。后杨某于10月16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今日上午,这起案件在金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金牛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杨某提起公诉。经过近2个小时的审理,杨某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被告人杨某表示,服从判决。

        宣判后杨某被法警带离法庭

曾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为何改为“交通肇事罪

        记者了解到,2013年12月30日,杨某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此次审理,却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和判决,这是为什么呢?

        据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秦宗龙介绍,故意杀人罪需要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公安机关对杨某同型号货车进行侦查实验发现,事发时杨某作为司机存在视觉盲点,此外,由于驾驶室内声音轰鸣,也听不到外面的呼喊,杨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充分。

        检察院认为,杨某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秦宗龙表示,按照《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次杨某被判处2年零6个月并不算轻。

        判决前休庭时,杨某和家属哭着交代事情

双方家属:一方泪别 一方哭诉“不服判决

        尽管杨某多次表达了自己赔偿受害者家属的意愿,不过,记者了解到,受害者刘某的家属拒绝了他的赔偿。

        案件判决后,杨某被法警带离现场。杨某眼中噙着泪,前来旁听的他的家属眼圈也都红了。杨某的妻子甚至试图拉住他。杨某此刻一言不发,此前休庭时,他已经和家人反复交代了家里的事情。

        与此同时,受害人刘某的妻子和母亲已经走出法庭。“我们不服判决,(判刑)太轻了。”面对记者,刘某的妻子唐女士泣不成声,“我们6岁的娃娃,天天问爸爸到哪里去了……